公务员本地化
过渡时期三大问题之一,指更多地吸收澳门中国籍居民进入公务员系统,特别是将中国籍公务员提拔到领导职位上。在制定和执行公务员本地化的政策和计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澳门中国籍居民所占的人口比例,使澳葡政府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与澳门的人口结构相适应。数百年来,由于澳门受葡萄牙管治,包括土生葡人在内的葡萄牙人在澳门享有特权,华人进入澳葡政府工作受到极大的限制,公务员职业几乎成为葡人的专利。直到1984年,澳葡政府才制定法律,为华人打开公职之门,华人得以和葡人一起参加进入公职的考试。然而,由于中文当时尚不具有官方语文的地位,澳葡政府片面要求公务员懂葡文,考试亦多以葡文进行,而华人对葡文认识有限,与葡人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故而华人进入公职仍然不容易。即便有幸进入,大多只不过是对葡文要求较低的低级公务员职位,甚至担任勤杂工作。据澳葡政府行政暨公职司1988年的统计,在11499名公务员中,以出生地划分,澳门6710人,占58.3%;葡萄牙1312人,占11.4%;中国其他地区2538人,占22.1%;其他国家和地区939人,占8.2%。在澳门这样一个中国人占总人口96%以上的地方,他们在政府公务员中所占比例实在低得可怜,与其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一点也不相称。高级公务员的情况就更加突出。据1988年的统计数字,司级官员中,澳门本地出生者仅有2人,葡萄牙出生者为16人;厅级官员中,澳门本地出生者15人,葡萄牙出生者29人;科级官员中,澳门本地出生者68人,葡萄牙出生者5人,明显不成比例,而且澳门本地出生的高级公务员亦多为土生葡人,中国籍公务员几乎是空白。这种状况,与中葡两国在联合声明中达成的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的共识相去甚远,必须在过渡期内加以改变。自从中葡联合声明生效以来,中葡两国在澳门管治权过渡问题上采取合作的态度。澳葡政府在公务员本地化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务员本地化工作取得一些进展。越来越多的澳门本地人进入公务员队伍,而且陆续有中国籍公务员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至1994年4月止,在澳葡政府各机关担任科长以上中高级行政职位的621人中,已有60多个中国人,其中厅级以上官员10人;高级技术员则多达200人。然而,这一进展与社会对公务员本地化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中国籍居民担任高级公务员多限于技术层次,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仍属极少数。进入后过渡期,加快公务员本地化步伐的呼声日高,要求愈加迫切,因此,澳葡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参照澳门基本法的要求,逐年有计划地提高永久性居民在公务员队伍的比例,尤其是提拔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籍居民进入中高级公务员队伍,担任领导职务,以保证澳门公务员队伍的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