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关键环节。即考官通过与考生直接交谈或置考生于某种特定情景中观察,从而对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气质和性格等基本素质进行测评的考试活动。旨在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水平和效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素质。方法包括面谈法、论文答辩法、抽签演讲答辩法、情景模拟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有领导小组讨论法、文件筐作业、心理测量法等。在实践中则结合面试实际情况,使用一种方法,或综合使用几种方法,对考生的多方面素质进行有效测评。重点测试以下内容:一是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是否清晰、明确、简洁、富有逻辑性。二是考生的应变能力,是否灵活、敏捷、快速、当机立断。三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是否善于分析和归纳概括。四是考生的仪表、风度、举止,是否端庄、稳重、练达、得体、精力充沛。五是考生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是否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六是考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某些性格特征,是否能与人友好相处,是否内倾或者外向。七是考生的求职动机是否与拟任职位相匹配。八是考生的情绪是否稳定,发展是否成熟。依据考生现场的全部表现,对考生的素质状况作出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