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的违纪处罚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之一。即对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纪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旨在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有关单位和应考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的资格、调离考试录用工作岗位或者行政处分的处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主管全国性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违纪的处罚工作;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处罚工作,由地方各级人事部门和专门的考试录用监督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