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共秩序保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共秩序保留❶凡被认为是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就不再受版权法保护。“公共秩序”的含义在国际上是不确定的,在不同国家 (主要是西方国家) 的不同情况下,对它可能有不同解释。对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的一般解释是: 有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低级下流的作品,诽谤他人的作品,蔑视法律的作品,等等。在有些国家,也包括蔑视某种宗教的作品。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整个作品仍享有版权,但作者如果行使版权中的某一项专有权,就会违反公共秩序,法院也可能对他的这项特有权利予以限制。例如,某知名科学家死后,他的手稿的版权所有人可能一直不同意将手稿发表,而如果法院认为不发表将不利于人类科学的发展,就可以以 “违反公共秩序” 为理由,限制版权所有人行使其不同意发表的权利,判决强行发表它们。 公共秩序保留见“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亦称“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内国法院在处理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按照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外国法违反内国的公共政策而被拒绝适用的制度。公共秩序保留是一个富有弹性的条款,它没有固定的内容和明确的定义,完全根据各国本国的利益和对外政策的需要予以解释,其作用在于限制冲突规范援引的外国法的效力,目前在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中,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规定得比较完整。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民事诉讼法》第268条也分别对外国法的适用以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法院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拒绝适用外国法时,一般都适用我国法律。但是,公共秩序保留不宜过多地运用,更不能滥用,否则会完全否定冲突规范的效力。 ☚ 证据保全 反致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