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职能
公共关系机构或从业人员的职责与作用。公共关系以建树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为工作目标,其职能范围涵盖围绕该目标所开展的具体活动和工作。社会组织的运行水平决定了公共关系的职能范围,其运行水平越高,其职能范围越宽越完整;其运行水平越低,则其职能范围越窄越单调。由于社会组织规模不同、运行水平不一,公共关系职能的重点及范围也不能简单划一,人们对公共关系的职能还缺乏统一的认识,但一般说来,公共关系具有以下职能: (1)采集信息职能; (2)咨询建议职能; (3)传播沟通职能; (4)社会交往职能; (5)教育引导职能; (6)协调咨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