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债风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债风波 公债风波1924年8月间发生在北京、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次因公债价格暴跌引起的风波。1921年信交风潮后,股市一蹶不振,各证券交易所转而投机于公债。本来北洋政府由于战事连绵不断,政权频繁更迭,财政极为困难,公债发行既滥,债信自然极差,因而发行困难,如较为著名的“九六公债”,实际发行额还不到计划的60%,市场的交易量也不大,且价格低迷,但随着各种投机势力集中于公债,遂使交易所公债交易波澜迭起。这次风波是其中最大的一次。公债价格暴跌前,曾经有过一段不正常的上涨。有史料称,1924年王克敏就任财政总长之初曾对下属说:“九六公债,要想一个办法”,并布置主管司拟订具体办法。消息传出,引发了竞购浪潮,市价暴涨。然而办法迟迟未见出台,价格随即告跌。更加上8月盛传江浙战争即将爆发,人心恐慌,因担心公债还本付息更无保证而纷纷抛售,公债价格大跌。8月15日至20日这几天,每百元公债价格下跌了十几元。由于当时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公债交易规模最大,而且确有违背证券交易所法及其附属规则的行为,例如不依照正当手续征收各种证据金,交易所自身假借名义(包括附设未经核准之信托部)自为买卖,让其他银号在该所内做证券交易等等,因而受影响也最大。北京证券交易所后来于8月20日和27日两次停市,9月份的期货不能交割。由于“议员做投机者确为不少”,其中的受损者便利用其特殊身份组织“金融维持会”,要求解散北京证券交易所。后经农商部、财政部会同银行公会、商会出面调停,并召集各界代表商讨,解决了9月份的期货问题,北京证券交易所为此还替无力交割者垫赔款近20万元。12月5日,农商部发出第1010号训令,“所有该交易所各种公债期货之交易,应自令下之日起,停止三个月。其附设之信托部,应即取消,嗣后不得再行变名设立。”该所因取消代理人、增加经纪人,以及增加经纪人的保证金及其交易证据金等问题的讨价还价,复业一再拖延,后在传言“天津日人所办取引所将设立公债买卖部,以吸收京津一带之公债买卖者”的刺激下,才在1925年1月5日重新开市,遵令做现货交易。3月18日,恢复期货交易。公债风波至此结束。需要指出的是,上海在这次风波中受震动较小并能较快恢复正常交易,除了当时公债投机的中心在北京,北京有较多的政界人物兴风作浪这一主要原因之外,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在交易及其价格涨落异常时及时采取了停市、追缴证据金和重订证据金代用品价格等措施也起了重要作用。 ☚ 民十风潮 亚当·斯密的公债理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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