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方御定书日本德川幕府 (1603—1867)统治时期制定的封建法典。于1742年仿照中国的明律编成。分上下两卷。上卷为一般法令及判例汇编,共81条。下卷为刑事法规,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构成,共103条,俗称“御定书百条”。这部法典是幕府时代的重要法律,也是日本封建社会后期的一部重要法典,一直沿用到明治初年。其与“律令制”、“式目”并列,构成明治维新以前日本法的3大渊源。 公事方御定书1742年日本德川幕府制定的法律。上卷为81条各种法令;下卷为103条刑法和诉讼法,俗称御定书百个条。仿中国《明律》制定,刑罚较之普遍加重。由统治者秘密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