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商标管理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自己的商品上用来区别其他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显著标志。这种标志通常用文字、图形或文字和图形的组合构成。从198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指导企业运用商标营销策略,开拓商品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到1992年底全省拥有注册商标7443件。为减少商标假冒侵权案件的发生,抑制商标印制的混乱现象,实行规范化管理,全省确定了368家企业为指定商标标识印制单位。此外,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争创名牌意识,树立竞争观念,1992年在全省范围内精心组织了著名商标评选工作,全省共有392个商标参加了评选活动,收到选票19.2万张,评选出全省著名商标50个。与此同时,还积极做好商标的续展和注册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992年全省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805起,罚款达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