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85年10月10日至13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了第1次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状况,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会议交流了工作经验,统一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确定了“七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会后,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1991年8月15日至1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建设部在吉林市召开了第2次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第1次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八五”期间和今后城市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