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危险因素和腐败因素
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指出: 党内还存在着 “危险因素,腐败因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页)这一论断为党风建设指明了工作基本着眼点。党内危险因素,腐败因素的主要表现是:
(1) 最危险的是 “三种人”。“说他们最危险,是因为: 一、他们坚持原来的帮派思想,有一套煽惑性和颠覆性的政治主张; 二、他们有狡猾的政治手腕,不利时会伪装自己、骗取信任 ,时机到来,又会煽风点火,制造新的动乱; 三、他们转移、散布和隐蔽在全国许多地方,秘密的派性联系还没有完全消灭; 四、他们比较年轻,也比较有文化。他们当中有些人早就扬言十年、二十年后见。总之,他们是一股有野心的政治势力,不可小看,如果不在整党中解决,就会留下祸根,成为定时炸弹。”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页)
(2) 共产党员中 “一些人却同时代和人民对他们的要求背道而驰”,“有些同志又认为,既然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向钱看’ 就是必然的,正确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27—31页)
(3) “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 “ 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1页)
(4) “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 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7页)
(5) “有的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不光明正大,热衷于搞非组织活动,散布流言蜚语,迷惑人心,搬弄是非,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整天挖空心思,采取极其恶劣的手段,阻碍、干扰安定团结。党内也有的高级干部革命意志衰退,追求个人利益,不愿意保持革命的晚节。有的小病大养,无病呻吟。”
(6) 还有的党员,受贿、腐朽,在涉外工作中出卖情报、丧失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