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现代考试用语。在自学考试中,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的规定,对在其他学业形式中已通过部分课程的某些特定考生,可以不再参加这些课程的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如已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即可免考部分课程。例如,研究生、本科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和名称及要求相同的课程;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办理课程免考,应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查验核准后,报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军队自学考试实行有限免考。除上述学历条件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取得与军队自学考试相同层次、相同课程合格证书,可免考该课程;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获四级以上证书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获三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大专和本科的免考课程分别不超过三门、四门。在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中,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学生发挥特长,对于教育思想端正、进行整体教育改革的重点学校,以及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实行全部学科或部分学科的免考,由学校评定的学生成绩,省会考办予以确认。 免考exemp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