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托弗1925—Warren Christopher沃伦·克里斯托弗。美国国务卿(1993—1997)。生于北达科他州斯卡兰顿。曾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1943—1945年在海军后备役服役,获海军上尉衔。1946年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学习,后获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高级律师资格。1950年起在洛杉矶从事律师工作,并积极参与民主党政务。1961—1965年任负责对外经济贸易事务的副国务卿玻尔(George Ball)的顾问。是1961年美日棉纺织品谈判和日内瓦棉纺织品会议美方代表团团长,也是1964年、1965年伦敦、罗马、东京毛纺织品会议美国国务卿的特别代表。1967—1969年任司法部副部长。1977年起任副国务卿,解决了伊朗人质问题,获卡特总统授予的自由勋章。1981年卸任后重操律师业,为奥梅尔维尼—迈尔斯律师事务所董事长。1992年曾参与调查洛杉矶种族骚乱事件。1993年出任国务卿。任内在处理国际问题时,主张以谈判解决争端;重视美中关系,主张奉行灵活的对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