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光荣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光荣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政策法规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982年2月1日颁发施行,共9条。光荣院的接收对象为: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老战士,孤老残废复员军人,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孤和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也可接收进院。要求光荣院要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把光荣院办成他们欢度晚年的幸福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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