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兀鲁思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兀鲁思中国史籍对俄罗斯的译称。参见“俄罗斯”。 兀鲁思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原意为 “百姓”,后引申为“国家”、“领民”或“领地”。蒙古诸部统一前,统治一定地域的蒙古、克烈、乃蛮、塔塔儿等部,分别称作“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则指整个汗国,有时也用以指诸王贵族的领地。明代蒙古的兀鲁思,由大的部落集团构成,如东部蒙古(鞑靼部)的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察哈尔、喀尔喀和兀良哈等。每个兀鲁思又分为若干鄂托克,如东部蒙古喀尔喀,包括十二个鄂托克(分为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和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兀鲁思一作“兀重昔”。古突厥语,原意为“宗族”、“部族”,后引申为“领地”。在中世纪或近代哈萨克游牧社会中,几个“阿洛斯”组成一个“兀重思”,其头目称“苏丹”。 兀鲁思一作“兀鲁昔”。蒙古语音译。原意为“百姓”,后引申为“国家”和“领民”、“领地”。蒙古诸部统一前,统治一定地域的蒙古、克烈、乃蛮、塔塔儿等部,分别称作“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指整个汗国。也用以指诸王贵族的领地。如称察合台的封地为察合台兀鲁思。 兀鲁思 兀鲁思原音为ules,古代哈萨克族的高层社会组织,由数个或十数个阿洛斯组成,这些阿洛斯或许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或许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兀鲁斯的统治者号称“苏丹”(王),一般由哈萨克汗国的可汗指派其亲近的兄弟和子侄充任。兀鲁思的地域相连,总是占据玉兹的一大片地区。 ☚ 哈萨克汗国 玉兹 ☛ 兀鲁思 兀鲁思兀鲁思的原始含义是“人、百姓”。由于蒙古某一首领所属百姓总是和一定范围的份地、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它有时可理解为“份地、领地”。15至17世纪时,大领地被称为兀鲁思,以后,兀鲁思也有“国家”的意义。把兀鲁思看作军制单位时,也可用另一名词土绵即万户来表示,即能提供1万名士兵的大领地。 ☚ 集赛 努图克 ☛ 兀鲁思❶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称整个汗国为“大蒙古兀鲁思”。又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分封给诸王的领地、属民亦称为兀鲁思。自成吉思汗建立万户、千户制后,万户、千户成了蒙古社会军政合一的组织形式,也具有领地、领民的性质,故兀鲁思较多地表示“国家”的意思。元亡,蒙古地区陷于分裂、割据和战乱状态,社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在兼并战争中不断发生分化或重新组合。作为领地的万户、千户组织被兀鲁思和※鄂托克代替。万户(土绵)是作为兀鲁思的军事组织形式存在,二者互相通用,也犹如千户被鄂托克代替,但由鄂托克的壮丁组成※和硕军队,以适应频繁、激烈的战争。兀鲁思又由若干小领地鄂托克组成,其首领为可汗、济农、汗、大台吉或异宗领主(赛特)中的太师、丞相等大领主。达延汗统一蒙古后,东蒙古大多数异宗领主(赛特)的领地、属民被达延汗诸子接管,卫拉特(瓦剌)等部则仍保留着赛特领主统治兀鲁思的局面。清代建立盟旗制度,取消了兀鲁思,以防止其范围及领主权势的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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