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优惠减征儿童优惠减征有几种不同形式。有的国家就纳税人抚养的每一个幼童或学龄儿童规定一笔扣除额(例如瑞士、美国);有的国家就每个儿童规定一笔抵免额,冲抵应征所得税 (例如意大利、西班牙);还有的国家不采取减税方式;而是由政府对每个儿童付给一笔津贴 (例如丹麦、联邦德国、荷兰);法国和许多非洲法语国家则是减轻儿童分担的所得税税率 (丈夫、妻子和未成年儿童的所得,是用规定的系数除所得总额来划分的,而对每个儿童的计算系数都是增加的。这样计算出来的应缴的所得税额再乘以此系数)。 一般来说,每新生一个儿童,减税的重要性都有所增加。但有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前面生下来的几个孩子是限制减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