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健美操艺术裁判根据编排与竞技健美操的内容,以及表现力与动作结合音乐的准确性的标准,来评价运动员的“艺术质量”,艺术分最高为10分,以0.1递增。评分范围标准:A.动作设计最多4分。音乐的适宜性最多1分,标准:非常好0.90~1.00,好0.70~0.80,满意0.50~0.60,差0.30~0.40,不可接受0.00~0.20;强度最多1分,标准同音乐的适宜性;创造性最多2分,标准(顺序同上):1.70~2.00,1.30~1.60,0.90~1.20,0.50~0.80,0.00~0.40。B.竞技健美操最多4分。基本步伐和特殊内容最多2分,标准与创造性相同;过度与连接和空间每项最多1分,标准与音乐的适宜性相同;C.表演最多2分。表现力和合拍每项最多1分,标准与音乐的适宜性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