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城市
不断创造和改善自然环境、加强社会环境,并不断扩大社区资源,使人们在享受生活与充分发挥潜能方面互相支持的城市。具体内涵是具有良好的、长期稳定的生态环境,洁净、安全和高质量的物质环境 (包括住房),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包括公共意识和社会保障),充足优质的医疗、预防和康复服务,理想的卫生政策和部门协调,以及适宜的、有效的公众健康法规和管理体系。健康城市是在1986年由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 (WHO) 面对21世纪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挑战提出的,中国是从1989年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
健康城市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和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与平等,创建健康城市有助于改善城市卫生面貌,促进城市居民健康。而健康城市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最有效的手段是以社区为载体,联合其他场所,形成多部门、多学科合作的局面。健康城市的考查衡量指标包括: 人口指标; 自然环境质量,包括环境污染程度、基础设施水平和住房条件; 经济发展状况 (含失业率); 社会环境质量,包括社会心理紧张水平和社会支持服务质量; 人身安全; 环境美化程度和生活质量; 适当的教育; 社会服务水平和公众参与程度; 多部门合作和公共卫生政策的重视程度; 健康促进指标,如参加锻炼情况、饮食习惯、饮酒和吸烟情况; 保健服务质量; 传统的健康指标,包括死亡率和发病率; 市民平等享受健康的权利。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健康城市需达到以下10项标准:为市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环境; 为市民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饮水、能源供应,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统;通过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各种经济手段,保证市民在营养、饮水、住房、收入、安全和工作方面的基本需求;拥有一个强有力的相互帮助的市民群体,其中各种不同的组织能够为了改善城市而协调工作; 能使市民一道参与制定涉及他们日常生活、特别是健康和福利的各种政策;提供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以方便市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保护文化遗产并尊重所有居民; 把保护健康视为公众决策的组成部分,赋予市民选择有利于健康行为的权利;做出不懈努力争取改善健康服务质量,并能使更多居民享受健康服务; 能使人们更健康长久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