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不履行
亦称“债务违反”。债务人未按法律、合同或债的性质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的利益需要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才能实现。法律要求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债的约定全面履行所负的债务,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主要表现为债的不履行和债的不适当履行两种形态。前者是指债务人根本未实施任何旨在清偿债务的给付行为,包括履行不能和履行拒绝。后者是指债务人虽实施了给付行为,但其给付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债的约定,包括履行迟延和履行不当。尽管发生了债务不履行,债权没有得到满足,但债的关系依然存在。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强制实际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作为对债权的救济。这些救济措施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承担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