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
揭(揭借;揭债) 贷(贷借;贷钱) 借款 借债 举债 称贷 庚癸(庚癸之呼) 呼庚(呼庚呼癸)
向商人借钱:借商
请人借钱给自己:开口
请求旁人借钱给自己:告贷 称贷
官府向民间预先借支各种赋税:预借
预借工资:借支
筹划借款:筹借
暂借资金:通融
移款借用:挪借
入不敷出,预先挪借:寅吃卯粮 寅支卯粮
通融挪借:移挪 通挪
急于用钱,临时告借:摘借
找不到地方借钱:借贷无门
(向人借钱:借钱)
预支下月俸料之类。如“已借支七月粮而军食未继。”(《长编》卷164七月甲寅)由粮料院备“借支料钱文簿”,凡借支与归还,都得办理申请登记与勾销手续(《宋会要·职官》57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