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局 修政局官署名。宋代置。掌修国家法律政务之事。《续资治通鉴·宋纪·高宗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五月)丙戌,诏置修政局。时尚书左仆射吕颐浩既督军于外,右仆射秦桧乃奏设此局,命桧提举,而参知政事翟汝文同领之。又以尚书户部侍郎黄叔教为参详官,起居郎胡世将、太常少卿王居正为参议,尚书右司员外郎吴表臣、(屯田)员外郎曾统、兵部员外郎楼炤、考功员外郎张觷并为检讨官,置局如讲议司故事。” ☚ 刑法科 修内司 ☛ 修政局京局名。宰执官兼领。
职源与沿革绍兴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于尚书都省置局,同年九月二日因彗星出而罢(《中兴圣政》卷11、《宋会要 ·职官》1之49)。
职能令百官条陈政事利弊得失,省并司局。以修内政;并督修车马、器械,以外御入侵之敌(《宋会要·职官》1之49)。
编制设提举官、同提举官各一员,参详官一员,参议官二员,检讨官四员。吏人有检阅文字二人,主管文字四人,书写文字四人(《要录》卷54,丙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