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管理原则国家规定各级银行机构对信贷资金管理的基本活动准则。即“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统一计划,指各专业银行的人民币信贷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由人民银行总行综合平衡,并核定各专业银行信贷资金计划和向人民银行的借款计划; 划分资金,指各专业银行的自有资金和其他各种信贷资金,经人民银行总行核定给专业银行总行后,作为各行的营运资金,由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实贷实存,就是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资金往来,改变计划指标层层下批的管理方法,实行上贷下存的实贷实存办法;相互融通,指允许资金的横向调剂,搞活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