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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保险承保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保险承保

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投保人的申请一经保险人承诺,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投保人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后,如果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或伤害时,保险人即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保险承保

保险承保insurance underwriting

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表示同意接受,并签发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的过程。广义的承保(Underwriting),还包括展业、核保、签订保险合同等一系列工作。承保工作以签订保险合同为结果,保险合同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事后履约的依据,故在承保中应重点做好承保控制、费率开价和保单签订、缮制工作。承保控制,应以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保险金额的上限,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对保险责任保障程度的控制,应当采取比例分担办法。有的国家承保船舶碰撞责任通常由保险公司承担3/4,被保险人承担1/4,农作物保险,保险公司仅承担80%的责任等,目的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参加保险后产生依赖保险心理而发生心理危险。为控制保险标的自然损耗、节省成本,还应对费率优惠、免赔额(率)和赔付进行控制,以稳定经营、稳定收入。费率开价即确定费率水平,通常以已厘定的保险费率表为基础,结合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防灾防损工作情况、共保比例、市场供求和竞争态势等因素,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浮动。缮制保单应以投保单及双方洽谈的结果为依据,做到条文严密、措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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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承保

保险承保

保险人承揽保险业务的统称。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提出的要保请求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承保条件并同意接受其投保,即为保险承保。保险人一旦承保,则保险标的在遭受意外事故而遇到损失或伤害时,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规定所承保的范围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人在承揽保险业务时,需与被保险人明确商定保险标的、保险单位、危险单位、可保利益、保险责任、自留责任。而在确定上述条款时,必须考虑自身的承保能力、偿付能力,以便于适当确定保险金额和超额承保。
保险标的 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如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本身或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人身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生命等。
保险单位及保险单位的价格 保险单位可视为计算保险费率时所设定的一种尺度,而每一保险单位的价格即所需保险费。如我国目前的家财险,每千元保险金额交纳保险费2元,每千元即为家财保险的保险单位,2元即为每一保险单位的价格。
危险单位 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中可能影响到的损失范围。保险人在确定其本身可以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时,通常用危险单位来作为计算的基础。
危险选择 是保险业务经营稳定性与提高保险业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人在承保之前,必须对保险标的的性质、危险程度有相当的认识,对保险金额是否适当有一定的估计。例如,在火灾保险方面,对标的物的存放环境、占用性质和保险估价等;在海上保险方面,对船舶的检查;在人寿保险方面,对被保险人的体格检查等。如果保险人发现某些显著不利于保险标的的危险因素,可以拒绝承保。
逆选择 被保险人对危险标的的选择则区别于保险人,他们通常选择与自身有利的保险,如体弱或年老的人愿意参加死亡保险,体强的人愿意选择生存保险等。
保险责任 是保险单上载明的危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约定人身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期满)时,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
自留责任 保险人在承保某危险单位时,由于自己承保能力等因素所限,往往只能承保其中一部分份额,其余则参加再保险。这部分由保险人(或分出人)自己承担的责任限额即为自留责任。在办理再保险时,分出人必须预先订出他对每一危险单位的自留额。自留责任额可以用金额来表示(如办理溢额再保险,也可用百分比来表示(如办理成数再保险),还有用“线”表示的。
承保能力 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预期损失的承担能力。广义的承保能力是由保险企业的资力、人力以及技术手段等项要素综合决定的,它反映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能力。狭义的承保能力主要是保险人的资力决定的,它反映保险人就某一危险单位能够由自身负担的份额。
偿付能力 是指保险企业抵偿债务的能力。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承揽保险业务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这种赔偿或给付,就是保险人在履行偿付债务的责任。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的能力,就是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保险人保证自己的偿付能力,是维持稳定经营的关键环节,也是他运用资金的一项重要原则。
保险金额 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的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损失补偿或约定给付义务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保险金额的确定,应以不超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为限。
超额承保 指保险单仅承保某种危险“超过一定指定数额”损失的保险。这种保单所不保的原始损失,则由被保险人自负或由另一保单承保。超额承保与超额保险含义不同,后者是保保险金额大于财产价值的现象,是由被保险人有意或无意高估财产价值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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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承保

保险承保

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即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简称承保。承保的基本环节包括保险业务的要约、承诺、核查、订费等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承保的基本要求是: (1) 既要扩大承保的业务面,保证业务质量,又要根据保险企业本身的承保能力承保保险业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分散风险; (2) 既要合理收费,又要保证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切实执行,为此,在保险承保过程中应加强保险核保和承保控制。保险承保的主要内容包括: 风险选择和承保控制,前者是选择可保风险、同类风险,包括对人的选择和对物的选择; 后者包括控制承保责任: 控制逆选择和控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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