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长 保长官名。宋神宗时置。10家为保,保置保长。(详见: 保) ☚ 胞人丞 保氏 ☛ 保长 保长旧时乡役称谓之一。宋朝始有此称。神宗熙宁元年 (1068年),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顺治初年,将州县城乡十户编为一牌,设牌长,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设保长,又称“保正”,一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报作奸犯科及户口迁移、登耗诸事。 ☚ 捕役 保正 ☛ 保长(1) 宋职役名。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规定每十户为一保,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保长、大保长各一人。后并以保长取代户长,兼掌督催赋。(2) 清职役名。清制以十甲为保,置保长,亦称保正。(3) 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每一百户编为一保,设保长。保内实行各户互相监视,互相告发的连坐法。参见“保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