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保管遗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保管遗嘱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为申请人保管遗嘱的非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关的一项辅助性业务工作。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遗嘱的保全和保密,而且可以避免或者减少因遗嘱而引起的继承纠纷。在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保管遗嘱的一般要求是: 保管遗嘱公证机关办理的与公证事务有关的一项辅助性业务。当事人为了今后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需要,有时申请办理保管遗嘱、保管房产证、保管经济合同书、结婚证书、获得奖励证书、判决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对此,公证机关应予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这项业务,重点应审查当事人申请保管的文件本身是否真实、申请保管的理由是否属实及有无保管的必要。符合保管条件的,即可制作保管证明书。保管证明书应一式两份,一份发给申请人,另一份由公证处附卷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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