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简称“伯尔尼公约”。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1886年9月9日签订于瑞士伯尔尼,原始签字国有瑞士、英国、比利时、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利比里亚、海地和突尼斯10个国家。所有参加这一公约的国家组成一个联盟,称伯尔尼联盟。核心是规定了每个缔约国都应自动保护在伯尔尼联盟所属的其他各国中首先出版的作品和保护其作者是上述其他各国的公民或居民的未出版的作品。联盟各国必须保证使属于其他成员国国民的作者享受该国的法律给予其本国国民的权利。如果作者最初是在一个伯尔尼联盟成员国内出版,但其作者是非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该成员国对这一作品的保护可以只限于作者系其国民的国家对这种作品给予保护的程度。规定发展中国家出于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可以在公约规定的限制范围内,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发放翻译或复制有版权作品的强制许可证。该公约的产生,标志着国际版权保护体系的初步形成。1992年7月1日中国加入该公约,10月5日成为其第93个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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