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士科
唐代科举科目之一。唐玄宗开元年间下令:州县学生25岁以下,八品官子弟以至庶人子弟21岁以下,考试伴通一经者,或未通一经而聪悟有文辞史学者,可入国子监四门学为俊士;还有,诸州参加省试不第,但也有这样的成绩者愿入四门学充俊士也可以。
俊士科
俊士科
❶隋唐时科举考试中贡举科目之一。唐高祖武德四年 (621年),曾令诸州举送俊士等,由本县考试,州长复核,取其合格者与秀才、明经、进士一同随方物入贡京师。次年诸州共贡俊士三十九人,经吏部考试,俊士十四人所试并通,敕放选与理入官。唐高宗咸亨(670~674年)后废。
❷唐代官学生员名目之一。唐玄宗开元七年 (719年),曾命州县学生年二十五岁以下、八品子,和庶人二十一岁以下、通一经及未通经而聪悟有文辞、史学者,入四门学为俊士。诸州贡举省试不第而愿入学者,亦可为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