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主义与人道主义中国近代朱执信著。收入《朱执信集》。主要论述了人道主义的含义及其实行的条件。指出“人道主义者,本就全人类而言”,“尽其对世界人类之义务,然后可以主张人道主义”。但政治尚不进步,时时被人侵略,主权不能自存自保,则不能谈对人类尽义务的人道主义。进一步论证要实行人道主义,就必须使国民“自觉其生存的目的,自觉其对于全人类之任务,自觉其遂行此任务之力”,亦即“于不损他人之限度内,以求自己及同社会者生活之向上,于保持自己之余,以其力谋求全人类之进步,于必要之际,牺牲自己以图全人类之进步。”为国家谋进步,为人类谋幸福,才是“真爱国”,才是真正实行人道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