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证明以侦破案件为目标,采用公开和秘密手段,获取证据,揭露犯罪的方法和过程。证明的主要内容:事件性质、犯罪时间、空间、工具、方式、动机目的和罪犯特点。证明的基本方法:( 1 )模拟再现法。以获得的案件信息为依据,按照科学假设的条件,对特定案件作摹仿性构思,而形成与案件相近似模拟形象,采用文字描述、假想构图、模拟表演及制作模型等方法再现案件原型。模拟条件愈充分,再现案件原型的近似性愈大。(2)逐步逼近法。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明犯罪人为目的,由面到线,由线到点,顺次排队查证,逐步逼近犯罪分子。面的普查,对可疑的人、事、物逐一查证,澄清疑点,排除无关线索。线的排查,将侦查视野收缩,对重点线索、对象核查。经重点排查,目标集中,证据充分,即可确认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