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会议
我国商业系统内部通过会议分配供应计划商品的一种方式。1986年以前实行。具体办法是: 由各级专业公司主持召开会议,各采购供应站和购买单位分别提出货源情况和要货计划,进行平衡与分配,在平衡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供应。其内容和程序是: (1) 对统购统配和计划收购商品按照平衡分配方案,协商成交具体花色品种和数量; (2) 对订购和选购的三类小商品组织购货单位看样选购; (3) 签订供应合同; (4) 调剂库存商品,解决余缺问题; (5) 交流市场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其形式有: (1) 全国性供应会议。由专业总公司主持,一级采购供应站、省市公司、二级采购供应站或分公司等组成代表团参加。其中一级采购供应站和有调出任务的二级采购供应站为供货单位,其他批发、零售企业为要货单位。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2) 地区性供应会议。以省为单位召开,由省公司主持,二级采购供应站、市公司与三级批发站等参加,二级采购供应站和有调出任务的市公司是供货单位,其他是要货单位; 另一种是由省内各二级采购供应站分别主持,各县公司和三级批发企业参加。地区性供应会议一般在全国供应会议之后召开,具体落实商品供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