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一1916—福建长汀人 中国共产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原名:何廷英 何廷一何廷一(1916— ) 何廷一(1916— ) | 星火燎原编辑部 姜廷玉主编 |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第二集第588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人物志第206页 |
何廷一1916~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原名何廷英。福建长汀人。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少共国际师参谋,中央军委2局参谋。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前方总指挥部作战科参谋、副科长、科长,中央军委1局作战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热河军区热中军分区副司令员,冀察热辽军区独立第3师副师长、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8军参谋长、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司令部参谋处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空军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空军第二副参谋长兼空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空军副参谋长。1975年10月任空军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