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坐匠明代户籍隶属京师而被派在本地服役的工匠。属内府内官监管辖,每月服役10天。参见“匠户”。 住坐匠 住坐匠明代官府手工业中服劳役的一种工匠。籍隶京师, 有民匠和军匠两种。住坐民匠系从民间征集而来, 隶于匠籍, 属于工部。每月服役十天。主要在内府监局所属, 并由太监经管的宫内手工场或工程处服役;小部分在工部主管的地方工场内服役, 称为存留匠。有月粮直米的待遇, 除其自身免去杂差外, 可免一丁帮贴应役。住坐军匠隶于军籍, 属于都司卫所, 除部分军匠分配在内务府和工部的工场服役外, 绝大部分在军器局属下的工场和作坊内服役, 制作各种军器。待遇一般略高于民匠。嘉靖四十一年( 1562 )实行匠班银制后,住坐匠仍被束缚在封建劳役制度下,但人数已逐步缩小。 ☚ 轮班匠 存留匠 ☛ 住坐匠明代居住京师附近在官府手工业中当班服役的工匠。按户籍之别,有民匠和军匠两种。统一由内府内官监管理。每月当班十日。当班期间享受月粮(月给三斗至一石不等)和直米(日给八合补贴伙食)待遇。正统后,又月给食盐一斤。永乐时北京的民籍住坐匠共二万七千户。成化时仅存六千,其后又不断扩充。嘉靖十年(1531)规定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五为法定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