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伯利兹国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伯利兹国宪法1981年9月21日伯利兹宣告独立时颁布实施。主要内容: 伯利兹是英联邦内的独立民主国家。全体公民不分种族、出身、政治主张、肤色、宗教信仰和性别,都有生活、人身安全和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以及迁徙、信仰、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年满18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英王为国家元首。英王任命的由伯利兹人担任的总督为英王的代表。立法权属于国民议会。国民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每届任期5年。行政权属于英王,由总督行使。内阁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总督任命众议院多数党领袖为总理,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各部部长。总理及其内阁集体对国民议会负责。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其他法院。司法制度以英国习惯法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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