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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伤仲永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伤仲永

 宋仁宗时,江西金溪县出了个神童,远远近近,名噪一时。这个孩子叫方仲永,家里祖祖辈辈种田为业。仲永五岁以前,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文房四宝。忽然有一天,他哭哭啼啼地告诉大人,他要写诗。父亲没法,只得从邻居家借来笔墨给他。万没料到,仲永濡墨挥毫,一口气写下四句诗,并且题写了自己的名字。请秀才们一看,竟博得称赞——诗的主题是孝养父母和团结本家。
 天才一经发现,立即突飞猛进。从此,人们指点某事某物让他即兴赋诗,他总能脱口而出,并时有佳句或美妙的意趣。
 于是,县里的秀才或富贵人家,常常把仲永的父亲请到家里,待为宾客,也有人花钱求仲永写诗。作为种田人,仲永的父亲何曾受过这样的礼遇?于是天天拽着儿子走街串户,拜谒名流。日复一日,小仲永根本得不到念书学习的机会。
 仁宗明道年间(公元1032—1033年),大诗人王安石利用探亲的机会,在舅家见到了这个早有耳闻的神童,并命他作了一首诗。仲永年已十二、三岁,诗却平平淡淡,和传闻很不相称了。七年之后,王安石又来舅家,再一打听,方仲永的诗才已完全消失,纯乎是一个普通人了。
 方仲永天资过人,这是无庸置疑的。但幼年惊人,少年平平,青年的方仲永,才华竟消失净尽,其中原因,到底何在呢?
 王安石有感于此,专门写了篇短文,名曰《伤仲永》,把毁坏天才的责任推归仲永之父。先天资质优异,但不能勤奋刻苦地读书学习,天才之花,怎么能不过早地凋枯呢?王安石“伤”得有理。古往今来,地北天南,一切自视头脑聪敏而不下苦功的人,都不可能成就卓著,都会重演方仲永式的人生悲剧。

唐宋小说之《伤仲永》全文、注释和翻译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原文
 金溪1民方仲永2,世3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4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5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6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7。其文理皆有可观者8。邑人9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10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11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12众人矣。”王子13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14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15也,不受之人16,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选自王安石《临川文集》


 注释
 1.金溪:地名,今属江西省。
 2.方仲永:人名。
 3.世:世世代代。
 4.未尝:从没有。
 5.异:奇怪。
 6.族:家族。
 7.立就:立刻作成。
 8.文理皆有可观者:此句意为诗的文字和所表达的意思都还是不错的。
 9.邑人:指乡里人。
 10.乞:求。
 11.称:相称,符合。
 12.泯然:完全是。
 13.王子:即王安石。
 14.卒:最终。
 15.贤:才能。
 16.不受之人:指不努力,不勤奋。
 释义
 江西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人,他家世世代代靠耕田为生。仲永五岁的时候,从没有接触过书及文具,有一天突然哭着闹着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觉得奇怪,就去邻居那借了给他。小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自己为诗题了名。小仲永的诗以孝顺父母及和睦亲族关系为内容,当时整个乡的秀才都在传看他的诗。从此以后,小仲永作诗,看见什么就可以写什么,且文通字顺,表达的意思也很不错。乡里人都觉得奇怪,慢慢地人们把他的父亲作为贵客,有的人还用钱求他的诗。他父亲贪图这种利益,就每天带着仲永到处去以诗换钱,不让他读书学习。
 我很久以来就听说了这件事。明道年间,跟随前辈回家,在舅父家我见到了仲永,那时他的年龄已十二三了。让他作诗,没有了以前所传闻的那样。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到舅舅家去,我又问及此事,舅舅回答说:“他的天才已消失殆尽,完全成了一个普通人了。”王安石说:“仲永这样的聪明才智,是上天赋予的,他比一般的普通人强多了,但最终他成了一个普通人,是因他不读书,不向别人学习。他的才能是来自上天赋予,他是如此优秀,但不努力,最终只能成个普通人;而像那些没有天赋,本是普通的人,再不勤奋努力,恐怕也就只能是普通人了!”

《伤仲永》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原 文]

金溪①民方仲永,世隶耕②。仲永生五年,未尝③识书具④,忽啼求之⑤。父异焉⑥,借旁近⑦与之,即书⑧诗四句,并自为⑨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⑩族为意,传一(13)乡秀

才(14)观(15)之。自(16)是(17)指物作诗立(18)就(19),其文理(20)皆有可(21)观者(22)。邑人(23)奇之(24),稍稍(25)宾客其父(26),或(27)以钱币乞(28)之。父利其然(29)也,日(30)扳(31)仲永环谒(32)于(33)邑人,不使学。

余(34)闻之也(35)久。明道(36)中,从(37)先人(38)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38)前时之闻(40)。又七年,还自(41)扬州,复(42)至舅家,问焉(43),曰:“泯然(44)众人(45)矣。”

[注 释]

①金溪:地名,今江西省金溪县。②世隶耕:世世代代耕田为业。隶,属于。③尝:曾。④书具:书写用具,指笔墨纸砚等。⑤啼求之:哭着要它们。啼,哭。之,它们,指书写用具。⑥异焉:觉得这事很怪。异,认为……很怪。焉,相当于“之”。⑦借旁近:“借于旁近”的省略。于,从。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⑧书:写。⑨为:动词,这里是题写的意思。⑩收;收拢,聚集。这里指“使……团结在一起”。族:同姓的亲属。(12)意:主旨,中心意思。(13一):全。(14)秀才,这里泛指读书人。(15)观:阅读,欣赏。(16)自:从。(17)是:此。(18)立:立刻。(19)就:完成。(20) 文理:文采和道理。理,义理。(21)可:值得。(22)者;……的地方。(23)邑:县。(24)奇:觉得……稀奇,形容词用如意动词。(25)稍稍:渐渐。(26)宾客其父:请他的父亲去做客。宾客,名词用如意动词,把……当宾客对待。(27)或:有的人。(28)乞之:求仲永的诗。乞,求。之,它。(29)利其然:认为那样有利可图。利,形容词用如意动词,认为……有利。其然,那样。(30)日:名词作状语,天天。(31)扳(pān):同“攀”,牵着。(32)环谒(yè):四处拜访。谒,拜访。(33)于:到。(34)余:我。(35)也:句中助词,不译。(36)明道:宋仁宗的一个年号(1032—1033)。(37)从:随同。(38)先人:祖先。这里指王安石已死去的父亲。注意:父亲未死不能称先人、先父。(39)称(chèn):相称,相配、相当。(40)闻:这里是名词。传闻。 (41)自:从扬州回来。(42)复:又,再。(43)问焉:向他打听(方仲永的情况)。焉,于之,向他。(44)泯(mǐn)然:消失的样子。(45)众人:这里指寻常的人,普通人。

[译 文]金溪有个老百姓叫方仲永的,(家里)世世代代都是种田人家。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见过书写用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笔墨纸砚。他父亲觉得这事很怪,从邻居家借了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供养父母、团结本家族为内容,全乡的读书人都传阅了这首诗。从此,(人们)只要指着某物要他写诗,(他就能)立即写好,那些诗无论是文采还是所讲的道理都有值得一看的。同县的人觉得这事很稀奇,渐渐地都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还出钱求仲永写诗。仲永的父亲觉得那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同县的人那里四处拜访,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在舅舅家见过方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写诗,(写出来的诗)已经同过去的传闻不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向他打听(方仲永的现况),(舅舅)回答说:“(方仲永的天赋已经)消失,同平

常人一样了。”

[鉴 赏]

这是作者二十三岁时写的一篇杂记,作者根据亲身的见闻记述了年幼时聪明颖悟的农家孩子方仲永的前后变化,说明人不能依赖天资而轻视学习。

文章一开始简要交代了仲永家世代务农。接着重点记叙了这位神童之“神”:五岁时连文具都没见过,居然哭着要纸笔;从来没人教他识字,居然拿过纸笔“书诗四句”;初次写诗,居然言之有理,“传一乡秀才观之”;从此一发不可收,文思敏捷,“指物作做诗立就”。于是“邑人奇之”,把他捧为天才;于是以钱币求他的诗作,于是他父亲把他当摇钱树,于是每天拉着他“环谒邑人,不使学”。

文章的第二段承上文点出了“不使学”的悲剧结局:七、八年后,诗才锐减,名不副实,“不能称前时之闻”;再过七年,居然才思枯竭成了一个普通人。前后对照,神童方仲永与“泯然众人”的方仲永判若两人,使人们深深领悟到学习对成才的极端重要性,给那些自恃聪明,忽视学习的人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文章立意深远,对比鲜明,文笔流畅,叙事简洁,详略得当。

字数:1932

[作者及作品简介]
这篇文章节选自《王文公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抚州临川(今江西省临川县)人,后人称他临川先生,把他的文集叫做《王临川集》。他曾被封为荆国公,故世人称他荆公。他死后谥为“文”,所以后人又尊称他为王文公。王安石是北宋时伟大的改革家,宋神宗时当过宰相,锐意改革弊政,富国强兵,虽遭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而失败,但他的远见卓识,进取精神,高尚的人格和坚韧的意志永为后人景仰。
王安石在文学上也有很高的成就。他的散文立意不凡,切中时弊,简洁峭拔,明晰透辟,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诗词表现出纯熟的技巧和独特的风格。著作有《临川先生文集》、《周官新义》、《唐百家诗选》等。
伤仲永,为仲永而感到痛惜。伤,“为……而痛惜”。

王安石

彭格人 主编.中学生古文知识辞典.

伤仲永 - 原文、翻译、鉴赏和赏析 - 初中古诗文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题 解】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是庆历三年王安石从扬州回临川时写下的散文,是他年轻时期散文的重要作品。文章标题用一个“伤”字,题眼活现,将全文内容贯串起来。“伤”是“哀伤、惋惜”之意,伤仲永即为仲永之事惋惜。文章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作者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注释翻译】

鉴赏分析

本文借事说理,讲了一个故事:宋朝有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自幼天资聪明,五岁能做诗,后来由于没有受到教育和坚持自学,逐渐把原来的聪明也丧失了。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诫人们,一个人无论先天条件多么优越,如果自恃聪明,不肯接受后天教育和坚持自学,不仅难以长进,就连原来的聪明也保不住。天资聪明的人尚且如此,那些不具有这种先天条件的普通人,如果不肯学习和接受后天的教育,其结果就更不堪设想了。

全文先叙后议,叙事充分,议论精当。第一、二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前面的聪明、不学和“泯然众人”,正是后面议论的有力论据。后面的议论集中而强烈,如同画龙点睛,言简意赅地道破了“不使学”的教训,使前面摆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的意义,发人深省。文章不仅文理晓畅,层次分明,而且干净利落,精练生动。

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对比鲜明。文章前面部分渲染了仲永幼年如何天资过人,让人看到了一个神童的形象,这是“扬”;继而叙述仲永因父亲“利其然”、“不使学”,最终变为庸才,这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等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异常鲜明地突出了主题。本文的叙述部分还充满了感情色彩,既能以理服人,又能以情感人,使人们从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劝人们立志于学的拳拳之心。

文章语言十分简练,仅以150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每一句都能以一当十,具有精当、简洁的表达作用。例如开头用“忽啼”、“即书”、“立就”、“可观”等词语,字少意丰,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便跃然纸上。


杂文《伤仲永》鉴赏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11)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12)。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 “泯然众人矣!”
 王子(13)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14)众人,则其受于人不至(15)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临川先生文集》)


 注释 ①金溪——今江西金溪县。②世隶耕——世代为农。③书具——书写用具。④自为其名——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⑤收族——《礼记·大传》云:“敬宗,故收族。”即团结族人的意思。⑥指物作诗——指定题目令其题咏。⑦邑人——同乡人。⑧宾客其父——以宾客之礼接待他的父亲。⑨利——以之为利。⑩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11)先人——对人称去世的父亲。(12)不能称前时之闻——已不能和我从前听说的有关他的天才传说相称了。(13)王子——王安石自称。(14)卒之为——终久成为。(15)不至——没有受到。
 赏析 这篇杂文,通过方仲永的故事,说明人的智慧和才能,绝不可单纯地依靠天赋,而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培养。作品闪耀着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辉,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即使在今天,仍具有很强的认识意义和教育意义。
 文章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叙事,回顾方仲永由神童而变为庸人的过程; 第二部分是议论,分析其变为庸人的原因。缘事明理,很有说服力。
 文章一开头就以褒扬之笔,极写方仲永“受之于天”的通悟和奇才异能,写他的种种异行:世代务农,从未见过“书具”,五岁时却“忽啼求之”,且能“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是而始,更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奇异情状,纷呈迭出。这是从方仲永本身落笔。而“父异焉”、“乡秀才观之”和“邑人奇之”,则是通过众人侧面反映,进一步渲染其奇异。这里反复强调和渲染其“奇”,正是为写其后来平庸“不奇”作准备。是欲抑先扬、欲擒故纵之笔。后来的方仲永,则大别于前,到十二、三岁,虽还能作诗,可是已“不能称前时之闻” 。到了二十岁,则“泯然众人矣! ”方仲永童年与青年两个时代智庸的逆转,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令人触目惊心,为后面的议论提供了确凿的事实依据。
 这部分的叙事有详有略,剪裁得当,重点突出。虽然全是客观叙述,但作者的观点已从中隐隐透出,为后面的议论作了充分的铺垫,使得议论持之有故,水到渠成,言之成理。
 议论部分以叙事部分为基础,是叙事的升华。它分两层: 第一层,就事论事,分析方仲永由奇才变庸才的悲剧原因,指出“虽受之于天”但由于“受之于人不至”,其结局必然可悲。从而揭示出“受于人”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第二层则用一反问句式,由“通悟”之奇才而推及于普通人,进一步强调了人后天学习和受教育的必要性。逻辑严密,语言警策。其道理不仅使人由衷地信服,而且给人以魂悸魄动之感,从而达到警示、告诫世人的目的。
 这篇杂文内涵十分丰富,它虽然只是围绕着“受于天”和“受于人”来叙事和议论,但在叙事之中,作者却以犀利之笔,异常简括而传神地勾画出了摧残人才的世态图画。请看: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众人附庸风雅,寻胜猎奇,庸俗无聊之态跃然纸上; 而“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则把一个鼠目寸光、汲汲于蝇头小利、卑琐浅俗的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入骨三分。一个孩子,仅仅资智超常,较为聪颖,并未表现出更多的能力和才干,就被如此炫奇耀异,不仅不给予他以应有的培养和教育,甚至使之失去一般人的学习机会,最后使他得以“泯然众人”的结局,这不正是人们“捧杀”的必然结果吗?因而这篇文章也告诫人们,怎样才是真正地爱护孩子,爱护人材。循循善诱,发人深省,教育意义很强。

寓言《伤仲永》全文和鉴赏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金谿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丐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 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 十二三矣。令作诗,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矣;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


 人类个体差异的生动事实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都证明了神童即具有超常智力的儿童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先天禀赋与后天教育的关系。仲永之由早慧而变得凡庸(“泯然众人”),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即不注意后天的学习,而造成这种情况又是由于其父“不使学”。但是,我们的追根溯源能仅到此为止吗?
 本文之所以能超出一般传闻记述和就事论事的范畴,而具有包含较深意蕴的寓言性质,很重要的一点是作者着力展示了方仲永生活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氛围特征,而使一位天才儿童的悲剧成为古代中国“人”的悲剧的缩影。方仲永表现出智力超常之后, 首先是“父异焉”,然后是“邑人奇之”,并且由此而改变了对他父亲的态度,“稍稍宾客其父”(渐渐地把他父亲当宾客接待),甚至送钱财给他。这个世代耕种田地被人轻贱的农民竟因此获得地位的提高和境遇的改善。意外的收效又刺激起他更大的贪欲,终于把儿子作为谋利工具,“不使学”,导致仲永智慧潜能的泯灭。在仲永悲剧的背后,是“邑人奇之”和“其父利之”的交互作用,这就是说,一方面是由于小生产者的愚蒙自卑而产生的盲目迷信和偶象崇拜心理(凡有超常,特异表现则“以为神”),另一方面是由于小生产者的狭隘自私而产生的急功近利和实用主义观念。前者使人的价值虚化为“神”的价值;后者使人的价值异化为物的价值,这二者都使人最终失却了自身,否定了自身。鲁迅说过,天才需要土壤,天才“是由可以使天才生长的民众产生、长育出来的,所以没有这种民众, 就没有天才”。(《坟·未有天才之前》)贫穷和落后是智慧的天敌。方仲永的故事不但说明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而且严峻地提出了珍惜和实现人的价值的问题。在我国古代,揭露上层建筑特别是封建统治者压抑、摧残人才的作品很多,但是,能够展示经济基础、文化心态跟人的价值的内在联系的作品,《伤仲永》也许是仅有之作。当然,这种深层内蕴不是作家本人所自觉创造的。
 故事前一部分得之传闻(仲永五岁时事),这一部分有些内容如“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显系虚构。后一部分(仲永十二三岁、二十岁事)来自直接见闻。前后映照对比。后部分的真实叙述加强了整个故事的说服力,也表现了作者对人才成长问题的高度关心。
伤仲永

《伤仲永》

宋王安石撰,这是一篇杂文体散文,通过叙写方仲永的故事,说明人的知识才能决不能仅仅依靠天赋,而必须不断地用后天学得的知识来充实自己,才能成为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文章题为《伤仲永》,而通篇不出一个“伤”字,但全篇却仅仅扣住一个“伤”字着笔,字里行间洋溢着浓郁的感伤色彩。作者为方仲永和一切不知或不肯学习的人深感悲伤与惋惜,其劝人发奋攻读的拳拳之心宛然可见。这种在内容上与题目潜在呼应与契合的艺术手法,远远胜过仅仅在形式上与题目照应。全文缘事明理,叙议结合。叙事是议论的基础,议论是叙事的升华,使文章极富启发性和说服力。作者还善于通过抑扬表达文章主旨。叙事,作者以褒扬之笔极写方仲永的天赋,但已暗藏贬抑之意。议论,作者则以贬抑之笔,对方仲永的变化加以评论,得出全文结论。先扬后抑,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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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伤仲永

北宋王安石著,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记述了神童的发展变化,提出了后天造就人才的深刻义理。文章开头,简要交代了方仲永的家世,详叙其从小聪颖,天姿可造的神童形象,继叙仲永因误于父及乡人,后天不学,最终沦为庸才。该文对中国教育心理学,特别是才与学的关系的理论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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