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罪用各种方式把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他人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2)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传授犯罪方法主要是传授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包括如何进行犯罪的预备和具体实施犯罪,作案后如何隐匿、毁灭罪证、伪造现场以逃避侦查、审判等。(3) 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4)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实践中多为有过违法犯罪的人,特别是惯犯、累犯。 传授犯罪方法罪故意把实行犯罪的诀窍、办法、步骤等利于完成犯罪的伎俩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传授的方式方法,无论口头的,书面的或动作的,公开的或秘密的,面授的或转告的,不影响定罪。本罪以传授犯罪方法为基本特征,须注意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相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