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yōuxiāngǔ〈名〉 在分取股息和公司剩余资产方面拥有优先权利的股票。 优先股yōuxiānɡǔ〈名〉在分取股息和公司剩余资产方面拥有优先权利的股票。 优先股yōu xiān gǔпреимýщественная (привилегирóванная) кция优先股 优先股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股票,代表持股人在公司中的财产所有权。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也无权过问公司的事务,但有权参加股份公司会议。优先股和普通股比较,具有领取股息优先的权利。当公司解散、改组和破产时,优先股持有者在取得公司资产方面,比普通股持有者要有优先权。优先股可以自由买卖或转让,但不能退股。优先股不能享受公司利润增长的利益,不能像银行贷款或公司债券那样到期可以赎回本金。优先股有以下几种:(一)累积优先股。当公司营业不好,无力发放股息时,优先股股息可累积下来。当公司营业好转,盈利较多时,应优先补发这些积欠的股息。(二)股息率的优先股。有些公司发了股息率可调整的优先股,股息率不固定,定期随其它证券或存款利率的变化而调整。(三)可转换优先股。将优先股票换成该公司的普通股票,其数值取决于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的现行价格。(四)参与优先股。股东除按固定股息率分得股息外,还可分额外股息。这种股票对投资者很有利,但发行者不多。 ☚ 普通股 蓝筹股 ☛ 优先股 优先股yōuxiāngǔ在分取股息和公司剩余资产方面拥有优先权利的股票。与“普通股”相对。 ❍ 投资者表示,公司计划向一些机构出售2000亿日元的~。 ☚ 优死 悠客 ☛ 优先股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盈利和剩余资产等方面权利优于普通股的股份。它有固定的股息率,不论股份公司经营好坏,都能据此得到相应的股息。投资风险相对要小。但在公司有盈余时的红利分配上却不如普通股获利高。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对公司的经营参与权。如在发行时另有规定,优先股可换成一定份额的普通股。有的甚至经过一段时间还可由股份公司予以赎回。它是特别股的一种(见“特别股”)。优先股又有“非参加优先股”和“参加优先股”之分。前者只按规定的比率取得股息,而不再参加其余利润的分配; 后者除取得固定股息外还能与普通股共同参加盈余的分配。优先股还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前者遇公司亏损或利润减少以至当年不能分配固定股息或分配不足原规定的比例数额时,可从次年以后盈利中,在普通股红利发放前予以补足,后者则以后一般不予补足。 优先股 优先股“普通股”的对称。指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股利和剩余资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主要特点是: ❶约定股息率; ❷可先于普通股分得股息; ❸表决权受到限制; ❹一般可回收。优先股的股东负有限责任,一般能得到有保障的收益,因而对团体投资者有特殊吸引力。但是,由于优先股的股息固定,因而就缺乏普通股股东获得额外利润和资本利润的可能性。另外,优先股在分配剩余资产时,虽然先于普通股,但却后于债券。优先股可以分为优先分配收益的优先股、先分剩余财产的优先股、可回收的优先股和可更换的优先股四种,其中优先分配收益的优先股又可分为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全部参加分派的优先股、部分参加分派的优先股和不参加分派的优先股等。 ☚ 普通股 A种股票与B种股票 ☛ 优先股即“优先股份”。“普通股”的对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在对公司盈利或剩余财产的分配等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份的特别股份。通常在公司增筹资金时发行。记载优先事项的股票为“优先股票”;持有优先股的为“优先股东”。按当年分配不足是否由下年补足,分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按取得额定股息后能否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分参加分配股和非参加分配股。
优先股又称“特别股”。即优先分配股利和剩余资产的“股份”。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和可调换优先股等类型。 优先股 优先股优先股是 “普通股” 的对称。优先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在分配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票。它是属于特别股股票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型,具有股票和债券双重身份。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是: ❶优先分派股息和清偿剩余资产,同时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公司,在取得盈利后,必须首先支付优先股股票的股息,剩余部分在普通股股票持有者之间分配; 当公司破产或解散清偿资产时,优先股排在债权人之后但在普通股之前。如果优先股不能得到它的全部股息,普通股就不能得到它的任何股息。在优先股获得清偿剩余资产分配以前,不得对任何普通股股东作资产分配。 ❷约定股息率。优先股的收益分派采取约定股息的方式,在发行股票时就已确定了今后的股息率,它是固定的,不随公司利润的增减而波动,它的收益是有保障的。 ❸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股东虽不能要求退股,但可依照赎回条款由发行公司赎回,且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发行价格。优先股的不利之处是: ❶表决权受到限制,一般没有对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和投票权等参与管理权。 ❷因其股利率预先约定,不能享受公司利润增长的利益; 而普通股由于承担风险大,有希望在公司盈利增长时取得比优先股更丰厚的回报。但若公司无利可分或虽有盈余但股东大会决议当年不分股息时,即使是优先股也无息可分。有风险,但比债券大比普通股小。发行优先股的意义是: 便于公司增发新股,在公司需要时将其转换为普通股或公司债,以减少股息负担,因为优先股股东一般无表决权,可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分散; 对投资者而言,能保障收益,且高于公司债券及其它债券的收益率,大多数情况下其收获免税。 优先股由于拥有的权利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❶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在领取股息时当年不足既定比例,次年补发,非累积优先股则不再补发。 ❷参与优先股、部分参与优先股和不参与优先股。参与优先股除能按约定股息先于普通股分得股息外,还能同普通股共同等额分享普通股分配后的剩余盘利;部分参与优先股有权参与一定额度的分配; 不参与优先股对优先股和普通股分配后的剩余盈利不再参加分配。 ❸可转换优先股。即允许股东在一定时期按一定比例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转换比例事先约定,转换价格视两种股票价格而定。 ❹可赎回优先股和非赎回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是按公司发行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司买回的优先股; 非赎回优先股是指公司不能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而买回的优先股。严格讲,它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股票,而更接近于公司债券。 ☚ 普通股 股票的价格 ☛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s股票的一种。股东持有优先股股票一般没有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但在获取股息时有优先权,而且股息率是固定的,也比较高。股份企业发行优先股股票是为了更多地筹集股份资本,用高于一般债券的收益和比普通股股票更有保障的收入来吸引投资者。发行优先股票还可以使企业创办人增加企业的股份资本而又不必提高股票控制额,即用较少的自有资本份额来控制和运用更多的别人资本,是大资本家发展和控制股份企业的一种手段。 优先股“普通股”的对称。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面,较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有此优先权的股东称“优先股东”。一般在公司增加资本或整理债务时发行。按一定比率取得固定股息,其余利润归普通股分享的,称“非参加优先股”; 除规定比率外并得与普通股共同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称“参加优先股”。如公司亏损或利润减少,当年不能分配,或分配不足所定比率而从次年以后的盈余中补发的,称“非累积优先股”。优先股可同时发行数种,均需在优先股票上载明其种类。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相对于普通股具有一定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具有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分配或清算资产权利均在普通股之前,但优先股股东不能享有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优先股“普通股”的对称。股份公司发行的、由公司发起人或公司内部职工持有的、比普通股享有优先分配股息和公司剩余财产权利的股票。发行优先股是股权与债权相混合的一种企业融资方式。优先股兼有普通股与债券的特点,但又有不同于普通股和债券之处。优先股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 具有优先分配股息的权利。但股息是否实际发放,可由公司自行决定。(2) 当公司解散、改组和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3) 优先股也可以在与普通股同时发行的若干年后上市自由买卖和转让,但不得退股(有约定的除外)。多数优先股具有可赎回性质,即发行一定年数以后可由发行企业按优先股的价格,给予适当加价,将其赎回。根据发行企业的规定,可允许股票持有人用优先股换取一定股数的普通股。(4) 大部分优先股在固定的时点上支付固定的股利。这类似于无限期地支付固定利息的永久债券。但与债券相比,优先股持有人是公司的所有者,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公司索偿。优先股持有人在得不到股息时,不能运用法律手段实现自身利益,只能寄希望于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在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次于债权人。在一家公司的资本结构中,优先股的多少对普通股的收益影响很大,这种影响可称为“杠杆作用”。例如,当某公司优先股息为2000万元、公司盈利为3000万元时,普通股可分得余下的1000万元股息;当公司盈利增加1倍,达6000万元时,普通股可分得4000万元股息,增加了3倍。当公司盈利下降时,普通股股息下降的幅度往往更大;当公司盈利降至2000万元时,普通股则连1分钱的股息也分不到。通常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是,当公司研究与优先股有关的问题时,优先股持有人则有权参加会议。在美国,公司如果连续八个季度无力支付优先股的股息,优先股持有人可选出两名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优先股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累积优先股。这是最常见的一种优先股,发行也比较广泛。当公司无力支付优先股股息时,累积优先股的未付或少付股息可以累积,待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后,必须优先补发这些积欠的股息。如果公司不补发这些积欠的股息,则称这种优先股为“非累积优先股”。(2) 可调整优先股。这种优先股的股息率不固定,定期随其他证券或存款利率的变化而调整(但与公司盈利或亏损无关)。在美国,一般选择短、中、长三种期限的国库券利率中最高的一个再加上一定的百分点,按季调整,来确定该季优先股的股息率。(3) 可转换优先股。这种股票允许股东在一定时期内按优先股与普通股的现行价格之比,将优先股转换成该公司的普通股。这种股票可使投资者伺机转换手中的优先股,以便在公司经营情况看好时获得普通股,取得更大的收益,因此较受投资者欢迎。(4) 可参与优先股。又称“分享性优先股”。其特点是,当公司盈利较多时,优先股股东除了可按固定股息率分得股息外,还可参与利润盈余的分配。此外还有一种不是在股息方面有特权,而是在投票权方面有特权的优先股,称为“投票优先股”。在国外资本市场上,有些公司在大量发行股票时,为了保障创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有时会授予创立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双份投票权;有时为鼓励股东长期投资,一些公司也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定年份的股票授予双份投票权。这种在投票权上有一定特权的股票,就是“投票优先股”。其中一种极端形式称为“金股”。金股有特别赋予的权利,如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有一票否决权,在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有一票任命权或否定权,还可决定或否定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等。在一些西方国家的国有公司的私营化和股份化中,常采用金股形式。 优先股资本主义公司的一种股份。即在公司利润的分配方面较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一般按一定比率取得固定股息。如公司利润减少,当年股息不足既定比率,翌年可以补发的称“累积优先股”;翌年不再补发的,称 “非累积优先股”; 如公司利润增大,除受既定比率的股息外,得再与普通股共同参加利润分配的,称“参加优先股”; 不得再参加分配的,称“非参加优先股” 。优先股还可以兼采上述两种方法,分为: 累积的参加的优先股;累积的非参加的优先股;非累积的参加的优先股和非累积的非参加的优先股。发行优先股,主要是为便于增发新股份,或以优先股调换无担保公司债,以减轻利息的负担。持有优先股的股东,称优先股东。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而拥有“优先”权利的股票,它是在公司筹措资本时,给予投资人某种优先条件的股票,又称为特别股或特殊股。优先股依公司章程规定而发行,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❶股利分配优先权。优先股通常有固定的股息,股息率不随公司经营好坏而波动,其股东可按章程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和分享红利。 ❷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公司解散清算,在债务全部偿还以后,优先股股东有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❸一般不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投票。从这三点来看,优先股类似于债券。 ❹永久性。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退股。 ❺优先股股利是做为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不得在税前支付。从这两点看,优先股类似于普通股。因此,优先股是介于普通股与债券之间的一种证券。除上述基本特征外,优先股还可分为累积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和非参加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有表决权优先股和无表决权优先股等多种类型。优先股的收益保障性较大,而且优先股股息有相当部分可以免税,因而对机构投资者有一定吸引力。但是另一方面,优先股缺乏普通股持有者那种获得高额利润和资本利得的可能性,因而优先股持有者很少是个人投资者。 优先股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普通股”的对称。在分取股息和公司剩余资产方面拥有优先权的股票。特殊股中最重要、发行量最大的一种股票。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调息优先股、担保优先股等等。其特点: ❶优先股股东拥有两项优先权。其一,在股息分配中,它的次序排在普通股之前。在一般情况下,优先股的股息未分配之前,普通股不得分配股利。但在公司已将优先股应得股息全额留存时,可以先分配普通股股利。其二,在分取公司剩余资产中,优先股股东有权首先收回股金,普通股股东只能在优先股股东分取后,公司仍余有剩余资产的条件下,才能分取其余额。 ❷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其水平一般高于银行的长期存款利率。由于股息率是固定的,所以,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市场价格更易受利率水平的影响。 ❸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出席股东会议,不拥有普通股股东所拥有的议决权和选举权,但在特殊条件(如优先股股息多年未发放)下,优先股股东可根据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会议,与普通股股东一样,行使股东权利。 ☚ 红筹买壳股 累积性优先股 ☛ 优先股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股息事先确定的,在股息和剩余财产分配次序上优先于普通股的股票。 优先股的特点:(1)风险性小,收益稳定,但盈利性不高。首先,优先股的股息是事先确定的,因而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变化对优先股股息影响不大,当公司经营状况一般,盈利不很多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取股息收入,与普通股相比其对股息分文不取的可能性较小;当公司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丰厚时,由于优先股股息是事先固定的,不能获取公司利润增长的利益。其次,在公司破产清算剩余财产时,优先股的索偿权优先于普通股。(2)优先股股东享有的权利较少。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 ☚ 普通股 参与优先股 ☛ 优先股 优先股“普通股”的对称。虽名为“股票”,却带有债券的特点,介于债券与普通股之间。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能优先取得利息,优先得到清偿。仅享受有限的表决权,一般公司规定优先股股东无权选举董事或无投票控制公司的权利。优先股的发行以合并其他的公司为目的,或在当普通股销售困难,而公司又必须筹措更多的扩展和技术改造所需资金的时候发行。 ☚ 多头市场 伦敦证券交易所 ☛ 优先股 优先股prefered stock优先股是股票中的一种,优先股持有人有权获得股利,但其股利为面值的一确定百分比。该百分比被称做股息率。优先股的重要特点是: ❶发行人对优先股持有人所允诺的回报是固定的; ❷优先股持有人在股息支付及破产时的资产分配方面相对于普通股持有人享有优先权; ❸优先股持有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公司经营重大事件也无投票权。优先股有四种: ❶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只要优先股未得清偿则其股息率就保持固定。 ❷可调整股息率优先股,其股息率每季度制定一次。 ❸拍卖优先股,股息率定期制定,通过由当前持有人和潜在买家参加的拍卖过程而制定。 ❹再销售优先股,股息率由一位重新设定股息率以使任何优先股都可按平价提供,且可按原始发售价格予以再销售的再销售代理人定期制定。 ☚ 弱式定价效率检验 资产证券化 ☛ 优先股 优先股“普通股”的对称。在股份公司利润分配方面拥有较普通股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大致可分为积累优先股与非积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与非参加优先股四种。积累优先股与非积累优先股的区别在于前者在领取股息时,当年股息不足既定部分,次年补发,而后者则不再补发; 参加优先股与不参加优先股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参加者除按规定比例领取股息外,还能同普通股共同参加利润分配,而不参加者则不能参加利润分配。优先股的优点是: 股票持有者能取得固定的利息收入; 股份公司倒闭时,股东能优先得到剩下的可分配给股东的部分财产。优先股的股东虽然能优先取得固定收入,但事实上处于有利地位的往往是普通股票的持有者,因为他的股息能随公司利润的增加而增加。优先股股票,在票面上均注有“优先股”字样。股份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是为了增加公司资本,不影响普通股的既得利益; 或以优先股调换无担保公司债务,以减轻利息的负担。 ☚ 普通股 股票控制额 ☛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preferred share ~股利preferred divident/~偿债基金preferred stock sinking fund/~股东权益(产权)preferred stockholder’s equity /~股东preferred stock shareholder/~股息dividend on preferred sto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