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地名。在吉林省南部。因位于伊通河畔而得名。天命四年(1620)努尔哈赤灭叶赫部,攻取伊通之赫尔苏及其境内屯寨。康熙九年(1670)修筑柳条边(新边),设伊通边门。雍正六年(1728)设伊通佐领署和边门防御署,管理旗人和边门事务。嘉庆十九年(1814)添置伊通河分防巡检,管理民人事务。光绪八年(1882)置设伊通州。宣统元年(1909)改直隶州,下辖赫尔苏分州和磨盘山分州。1913年撤州治为伊通县,隶长春道。1940伊通与双阳合,取雨县尾字合称通阳县,县署驻伊通镇,隶吉林省。1941改隶四平省。1946年2月复伊通县、双阳县建制。1948年隶吉林省。1956年划归怀德专区。1958年改归四平专区。1988年改置伊通满族自治县,仍隶四平市。地处伊通河上游,境内多丘陵,东、南、西北三面环山,中部、西南部较低平,形成小盆地。农作物主要有高粱、谷子、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工业有化工、建材、皮革、食品和机器制造。镇北6公里处东尖山上有高丽城,为唐代遗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