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哈齐伯克清代官名。专管修建城垣街市、开山修路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裁撤。 伊尔哈齐伯克 伊尔哈齐伯克维吾尔族官名,专管建造城镇,修筑道路的事务。清朝统一新疆,在维吾尔族聚居地实行伯克制,设置大小伯克。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规定,伊尔哈齐伯克的官阶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废止。 ☚ 阿尔屯伯克 沙卜提莫提卜伯克 ☛ 伊尔哈齐伯克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