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奖励制度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的优秀职工进行精神和物质鼓励的一种制度。根据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的条件有许多方面,如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等。奖励的形式有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 (工作) 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授予奖励必须符合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