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寓意草医案著作。2卷。清·李冠仙撰于1835年。作者盛赞《寓意草》,并仿其格式,故名。所载以内科杂病为主,兼有妇科、五官科等验案。案中议病、析因颇详,主张“药不执方,相宜而用”,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立法处方灵活,诊治颇具胆识,但案语偏于烦琐。本书收入《三三医书》中。 仿寓意草fǎnɡyùyìcǎo医案著作。2 卷。清·李冠仙撰于1835 年。作者盛赞《寓意草》, 并仿其格式, 故名。所载以内科杂病为主, 兼有妇科、五官科等验案。案中议病析因颇详, 主张“药不执方, 相宜而用”,同症异治, 异症同治。立法处方灵活, 诊治颇具胆识, 但案语偏于繁琐。该书收入《三三医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