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任命行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任命行为把行政组织系统中的一个职称给予某一特定的人,使其成为行政组织中一个国家的分子并担任某一永久性的职位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内容是将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地位赋予某一特定的人,该特定的人因此具有公务员的地位。公务员的任命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凡由于合同行为而产生的行政人员不是公务员。任命行为一旦由行政机关有效签署立即生效。行政机关对于有效成立的法律行为不能任意撤销。被任命人在接受任命以前因任命行为的签署而取得公务员的地位,但任命行为是附解除条件的单方面行为,被任命人拒绝接受是这个行为的解除条件。故公务员任命行为的效力在被任命人拒绝接受时立即丧失。公务员的任命行为必须由有权限的机关作出才能有效,对竞争考试人员的任用,必须按照考试成绩的高低次序先后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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