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断战国时期齐法家的“法治”主张。用法制来判断一切。《管子·任法》:“治世则不然,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者不德也。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齐法家认为,只要国君集中权力,实行“法治”,就有了行赏施罚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客观、公正的,符合好利恶害的人性。齐法家由此而推导出一个结论:只要实行“法治”,就能使包括贵贱在内的所有臣民共同遵守,国君就可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这一理论对战国末期法家思想的最后成熟有很大影响,韩非的“法治”思想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