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代偿请求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代偿请求权 代偿请求权债务人基于与履行不能相同的事由而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履行标的的代偿利益时,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让与该请求权或者交还该代偿利益的权利。如债务人因疏于防范,使应交付的标的物被第三人损坏。此时,债务人对债权人发生履行不能,应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但对损坏其财产的第三人又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履行不能的数额范围内,请求债务人让与其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或者交付其已经取得的赔偿金。代偿请求权的发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发生了债务人的履行不能。无论是否为可归责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债务的履行不能时,都可能会发生代偿请求权。(2) 债务人取得代偿利益。所谓代偿利益,是指对债务人应履行的债务而不能履行可能遭受损失的替代或者赔偿的利益。(3) 此代偿利益系基于履行不能的事由发生所取得。(4) 债务人取得的代偿利益系可转让的财产或者权利。人身性质的、不可转让的权利或者利益,不能作为代偿请求权的对象。 代偿请求权的范围必须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 ☚ 法律上的不能 履行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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