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
王夫之哲学命题。《读四书大全说·论语·里仁》: “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天无欲,其理即人之欲。学者有理有欲,理尽则合人之欲,欲推即合天之理。于此可见: 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王氏认为,在社会生活中,“理”表现为“礼”。“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 ( 《读四书大全说》卷八)。离开了人欲,礼教的作用就表现不出来。例如,孔子讲过“食不厌精”,说明他对细粮的爱好和欲求; 但他又说过 “不以绀緅饰”,即不用接近黑色礼服的颜色替自己的衣服作装饰镶边。这说明圣人的欲望总是合 “礼”,即合乎天理的。所以他说:“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 王氏又指出,人饥饿了就要饮食,寒冷了就要加衣服,这是合乎 “天理”,即合乎生理要求的。但不同的人对饮食的口味、质量要求不同,对衣服的式样、质料、颜色也各有所好,这就是人欲。可见,天理是通过人欲表现出来的。人欲得到合理的满足,天理也就得到了实现。王氏又说: “有公理,无公欲。私欲净尽,天理流行,则公矣。” ( 《思问录·内篇》) 所谓“私欲”就是越出了 “礼” 所规范的欲望。可见,王氏的理欲统一思想是有前提的,即不能 “越礼”。尽管如此,它对纠正宋儒将理欲对立起来的存理灭欲思想,还是起了历史的进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