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关系论 人地关系论rendi guanxilun是关于人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理论。它既是一个哲学概念,又是人文地理学的基本理论。关于人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主要有四种观点: ❶孟德斯鸠、巴克尔和拉采尔等人分别于18、19世纪提出自然环境决定论,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决定于地理位置、气候、河川及地形等。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制约着人的一切方面,从人类社会发展到个人性格,都受环境的制约。决定论者特别注意气候的影响,认为西欧温带海洋性气候具有多变化的特点,因而使人精神振奋,身心活跃,富于创造性。 ❷人地相关论,是法国地理学家白兰士、白吕纳、美国亨丁顿等人于本世纪20年代倡导的。他们认为人与地理环境的作用是相互的,并且具有选择性、或然性,认为心理因素是人地关系的媒介,而人地关系的变化亦以心理因素为转移。曾提出天定足以胜人,人定足以胜天的观点。企图从地理环境中寻找心理因素的根源,指出人对地的选择是有条件的,它不能超越地对人的控制范围。 ❸30年代以来苏联地理学界提出社会生产方式,特别是社会生产关系是决定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忽视了自然环境对人类行为的影响。 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与地理环境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人在人地关系中居主导地位。首先,空气、水源、土壤、地形、矿产等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与物质生产必需的经常的条件。自然为人类生存提供条件,人类改造自然,并从其中获取生活和生产资料,使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其次,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加速或延缓社会进步及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这是由于:不同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人类作用自然的能力不同,生产水平愈高,人对自然的作用愈大;反之亦然;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具有强大破坏力,不仅阻滞生产发展,甚至危及人类生存;丰富而多样化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分工的基础。再次,人类在人地关系中居主导地位。人类社会变化比自然环境变化快得多,二者演化不具相关性;在一定条件下人类在恶劣环境下可能更有作为。这都反映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第四,人与地理环境的矛盾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人在与自然界的斗争过程中,认识和顺应自然规律办事,使人的智力和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从中获得对自然环境斗争的更大的主动权。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在对人地关系论中某些错误观点批判时,应注意两点:一是要历史地看待这些观点的形成发展,不搞形而上学。如地理环境决定论,它是对唯神论、宗教力量的一种反击,是法国启蒙学者主要的思想武器,不能全盘否定;二是不能从一种极端走向另一种极端。不能用唯意志论代替自然环境决定论,因为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条件,并对社会发展起加速和延缓的作用,不承认或低估自然环境的作用同样是错误的。早期人类以采集狩猎为生,天然资源丰富之处可能是最优发展环境,近代欧洲的文明得益于本身的煤铁资源多样化的环境以及不同环境中人群集团的便利交往,即直接、间接地得益于地理环境。 ☚ 人文地理学 自然资源 ☛ 人地关系论人文地理学的基本理论。关于人地间的关系,主要有四种观点。18—19世纪孟德斯鸠、拉采尔等提出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决定于地理位置、气候、河川及地形等;20世纪20年代白兰士和白吕纳等提出人地相关论,强调心理因素是人地关系的媒介;苏联地理学界在本世纪30年代以来,提出社会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关系,是决定社会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正确的人地关系论,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解释人地关系,人对于自然环境应居于主导地位。 人地关系论研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即人地关系的客观规律的理论。它是地理学、其他自然科学、环境科学,甚至哲学、历史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研究的范畴。人地关系是自人类起源以来就存在着的客观关系。人们对人地关系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过程。早期人们对人地关系的认识,在中国有以“天命论”为基础的神怪论和不可知论,也有以“人定胜天”、“天定胜人”为代表的朴素的人地相关思想。在西方,神的干预和上帝主宰一切的思想也充斥于人地关系的认识期。法国学者孟德斯鸠(Montesquieu,Charles de Secondat,1689—1755)等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决定于地理位置、气候、河川及地形等地理环境的差异,而不是神意和上帝。20世纪初,法国地理学者白兰士(Blache,Paul Vidal de la ,1845—1918)对地理环境决定论提出非议,并提出了人地相关论,认为人同地的关系是相互的、有选择性的,或然性的心理因素是人地关系的媒介,而人地关系的变化亦以心理因素为转移,主张“天定足以胜人,人定亦足以胜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