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掩蔽工程renyuan yanbi gongchengpersonnel shelter engineering
主要用于战时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按其服务对象分为家庭用和公用两类;按防护能力分为等级人员掩蔽工程(抗一定量级的冲击波超压)和防沉降掩蔽部(仅防剩余核辐射)。人员掩蔽工程是人防工程中占比例最大的工程,其抗力一般比较低,内部设施、设备也比较简单。其修建位置应靠近待掩蔽人员工作和生活区,保障人员在得知警报后能在较短时间内进入相应的工程内。每个人的掩蔽面积通常为0.75~1.3m2。防空地下过街道、地下商店和地下游乐场等是常用的公用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的规模不宜过大,掩蔽人员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按掩蔽人数确定出入口数目,但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为了便于人员疏散,人员掩蔽工程与人防街道尽可能连通。战时按预先准备的方案改造普通地下建筑是迅速发展应急人员掩蔽工程和保障人员得到可靠掩蔽的重要手段。
人员掩蔽工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各个国家都得到了普遍的重视。最初用途比较单一,设备比较简陋,有的耐久性也比较差。20世纪70年代以后,开始强调修建平战两用的永久性人员掩蔽工程。20世纪80年代还重点修建了具有多种功能的“抗多灾掩蔽部”,但就建筑规模与实际数量来看,世界各国存在较大差异。美国已建成20多万个公共掩蔽部,改造各类建筑物共完成了5.7万个掩蔽部,到1983年全国共有11.9万防沉降掩蔽部。到20世纪90年代各类掩蔽部可掩蔽全国人口的50%以上;俄罗斯建筑的掩蔽部预计可掩蔽全国人口的70%以上;瑞典和瑞士全国人口的100%都有符合标准的掩蔽空间;芬兰的人防工程掩蔽率也在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