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负担指数总人口中劳动人口和供养人口的比率。又称人口负担系数。它是根据人口的年龄构成计算的。供养人口即被扶养人口。中国政府劳动部门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为非劳动年龄人口,年龄男到60岁以上、女到55岁以上为离退休年龄人口 (有些企事业单位因劳动的特殊性,离退休时间有一定的提前或推迟)。这二者人数的总和与人口中其他人口总数的比值即为人口负担指数,它一般以平均每百人 (或千人) 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 (亦即供养人口)数表示。如人口负担系数为70时,即指每100名劳动人口负担70名非劳动人口。这一系数表明人口年龄构成对人口经济的影响,它并不意味着劳动人口都有家庭负担,也不是说非劳动人口都不参加经济活动,只是依年龄划线的一种含有一定象征意义的比较数字,因而计算时的年龄划线有不同方法,如有的即是以14岁(或18岁) 以下的少年儿童人口与65岁(或60岁)以上老人人口之和作为供养人口数。实际上供养人口中还应该包括大量的尚在劳动年龄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从事家务劳动的人口。影响人口负担指数高低的主要因素是人口出生率的高低,少年儿童人口剧增无疑会提高人口负担系数,但他们都是未来劳动人口的后备力量,所以少年儿童人口、劳动人口和老年人口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一定的社会经济因素对人口负担指数也有影响,如新建城市比老城市的人口负担指数一般要低。一般说来,发达国家的人口负担系数比发展中国家要低。人口负担指数过高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压力,为了达到降低人口负担指数的目的,适当地控制人口出生率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