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人事院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人事院

人事院

日本人事行政管理最高机关。建立于1948年。人事院职权很大,既有人事行政权,又有人事立法权,还有人事司法权; 并且地位特殊,与内阁保持相对独立性。其主要职权有: 向内阁和国会提出人事建议和劝告; 向行政部门长官提出人事劝告; 制定、修改、废除人事院规则; 确定选拔官员职员的标准和指定选拔机关,指定国家录用考试的考试机关; 制定报酬、待遇及补偿标准和规定; 批准、限制和取消临时任用; 裁定申诉与处分; 调查各单位的人事工作,制定职务分类制度;向国会和内阁报告工作并公布报告。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组成,其任职条件和任命手续十分严格。人事官须经国会两院同意,由内阁任命,天皇认证。人事官必须人格高尚,在人事行政上卓有见识,基本上是从无党派的官员、学者以及有名望的人士中挑选任命的,任期4年,可连任3届。其身份受法律保障,非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得罢免; 其罢免要由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人事院内设事务总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 人事管理机构   人事委员会 ☛
00001266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23: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