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最早國立大學,創于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爲戊戌變法維新圖强而設。甲午中日戰後,光緒帝求賢納諫,光緒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刑部左侍郎李端棻上疏奏請在京師設大學堂,後歲康有爲重申此議,六月光緒帝下詔興辦京師大學堂“以期人材輩出,共濟時艱”。軍機處、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委托梁啟超草擬章程,旋命孫家鼐管理大學堂事務,建校舍,十二月即開學。初,京師大學堂不僅爲學校,兼爲全國最高教育行政機構,定大學、中學、小學三級制,按章程規定設格致、製造、農、工、商、兵、礦諸學,然初時僅辦詩、書、易、禮等堂,每堂不過十餘人,仍與舊式書院近似。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因八國聯軍入侵,校務停頓。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京師大學堂恢復,京師同文舘亦于同年併入該校,委派張百熙爲管學大臣,設速成科,下分仕學、師範兩舘;預備科又分政、藝兩科。次年增設進士舘、譯學舘及醫學實業舘。清·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張之洞充經濟特科閱卷大臣,釐定大學堂章程。同年改管學大臣爲學務大臣,管理全國教育行政,另設總監督,專管京師大學堂事宜,委派張亨嘉爲第一任總監督,至此始爲純高等學校。清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設格致、經、法、文、農、工、商七科。民國元年改名北京大學。參閱清·康有爲《請開學校折》,《清朝續文獻通考·學校九》,清光緒帝《明定國事詔》,《清史稿·張之洞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