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现有交通用地总面积21.76万公顷。其中铁路用地0.62万公顷;公路用地3.86万公顷;农村道路用地17.05万公顷;民航机场和港口码头、输油管线用地0.23万公顷。分布为南疆西南区占29.0%,北疆西北区占27.8%,南疆东北区占19.9%,北疆东南区占15.5%,东疆区占7.8%。
交通用地
在城市及其他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等的用地。铁路、公路的线路用地是交通用地的基本组成部分。狭义的交通用地是城市土地分类中的一种,是指城镇用地中城镇内部交通道路等所占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