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的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和期权交易四种。
现货交易。证券卖出者应立即在规定的很短时间内(通常为1~5天),将证券交给证券购买者;证券购买者则立即或在规定的很短时间内将现款付给证券卖出者。中国的证券交易目前采取这种方式。
期货交易。买卖双方在成交时并不立即交付证券和支付价款,而只就成交数量、价格和交割期订立一份契约,实际交割则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在进行结算时,买卖双方无须将全部证券和全部价款进行交换,只须结清价差即可。
信用交易。亦称“垫头交易”。投资者购买一定数量的证券,但只支付部分价款,其余部分由经纪人垫付,而经纪人则向投资人索取所垫付款项的利息。这种方式常被用来进行买空卖空交易,故在各国均受到严格监督。通常,当证券管理当局感到有必要降低证券市场的“热度”时,其重大措施之一,便是提高投资者在信用交易中自身支付的价款的比例。
期权交易。买卖双方只就在未来某一段时期中买卖某种证券的权利签订一项契约。期权的购买者向期权的出售者支付权力金价格,换回的则是在未来一段时期中按某一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的权利。
交易方式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直接参予买卖的投资机会。其主要方式是:
❶买入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赚取利润,具体作法是,当股市升至其先前所购进的合约以上时,再卖出另一张合约,以赚取两张合约的差价。
❷售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投资者通过出售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赚取利润,具体作法是,当股市跌至其先前所售出的合约以下时,再买入另一张合约,以赚取两张合约的差价。
❸跨期买卖。投资者利用远近不同月份之间的差价进行相反交易,从中赚取利润。例如,某投资者在以2680点购入一份3月份的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一份点数为2930的6月份期货合约,点数差价为250点(2930-2680)。数天后,当点数分别变动为2695和2970时,该投资者又售出一份3月份的期货合约并购回一份6月份的期货合约。通过这一掉期交易,两种不同月份合约之间的差价便由原来的250点扩大为275点(2970-2695),其利润便是(275-250)×50=1250(美元)。